boboboom平台基本规则
为了维护平台和会员合法权益,保障平台规范、有序、正常运行,特制定本平台基本规则,共六部分三十条。
第一部分 平台商户会员规则。
第二部分 平台用户会员规则。
第三部分 平台纳新和消费奖励规则。
第四部分 平台股权收益奖励规则。
第五部分 平台反价格歧视约定。
第六部分 附则。
第一部分 平台商户会员规则
第一条 平台商户会员注册遵从国家相关规定。
(一)一般商户注册。
1、提供营业执照。特殊行业还需提供相应其它行政许可证照。
2、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信息。
3、提供商户名称及经营地址。
4、提供公司银行账号或个人银行账号。商户提供的个人银行账号须与营业执照法
定代表人身份证信息一致。
(二)小微商户注册。
1、根据国家规定,自产农副产品、家庭手工业产品、便民劳务活动、零星小额交
易活动,无需营业执照,可以注册为小微商户。
2、小微商户注册条件。
(A)身份证认证注册。
(B)提供与身份证信息一致的个人银行账号。
3、小微商户经营限制条件。
(A)只允许线下交易。
(B)实行交易限额。
4、符合相关机构的核准条件。
第二条 商户会员所获奖励归属在注册人个人名下管理使用,其权属分配及操作由注册人与相关方自行协商处理,与平台无关。
第三条 商户登记的手机号由商户提供,平台允许商户提供和使用非注册人本人登记手机号在平台进行会员注册,由此产生的责任、纠纷、及可能的利益损失均 由商户自行承担。
第四条 平台商户同意平台收取一定比例的服务费,具体比例由平台和商户约定。
第五条 服务费遵照平台和商户约定比例从成交货款中收取,在用户和商户完成交易后从用户交付的货款中扣取,平台通过国家批准的第三方支付机构收取和结算货款。
第六条 平台商户同意《平台反价格歧视约定》,保证同等条件下,本商户在本平台的商品售价不高于其它任何平台。具体内容见第五部分《平台反价格歧视约定》。
第七条 本平台设立广告商品区,广告商品区不接受现金投放广告,只接受商户向平台提供广告商品,由平台进行广告价销售以宣传产品。商户在平台广告区上线的广告商品的定价权归属平台,所获收入冲抵广告费用,产品责任及相关服务责任由商户负责。平台收取的广告费按照广告商品的出厂价开具发票。商户广告商品上架后不可撤销。特殊情形另行商定。
第八条 平台商户作为经营者是商户会员,作为消费者是用户会员。作为平台消费者,商户享有用户会员权利,遵守用户会员规则。商户会员作为消费者不得在本商户购物消费。
第二部分 平台用户会员规则
第九条 用户会员注册规定。
1、 用户使用手机号注册,可以成为平台试用会员。
2、 试用会员可以通过提供身份证号+个人银行卡号的方式完成实名注册成为平台正式会员,也可以通过身份证人脸识别方式完成实名注册成为平台正式会员。只有完成正式会员注册,平台和会员的相关权益才能据此得到切实保护。
3、 平台依据身份证信息对用户会员身份进行确认,据此归属平台会员权利和义务。平台允许用户会员选择和使用非本人登记手机号用于会员注册,但由此产生的责任、纠纷、及可能的利益损失均由身份证登记用户自行承担。会员使用身份证信息注册为正式会员后,更换手机号不改变根据身份证认定的会员相关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 平台试用会员只有成为平台正式会员才能允许使用平台奖励进行消费。具体规则见第三部分《平台纳新和消费奖励规则》。
第十一条 平台正式会员可以享有平台信用积分。具体信用额度平台将根据会员消费能力予以确定和调整。
第十二条 平台会员在本平台商户消费的商品,同等条件下享有最惠价格待遇。具体保障办法见第五部分《平台反价格歧视约定》。
第三部分 平台纳新和消费奖励规则
第十三条 平台以自有资金设置平台补贴和奖励。
第十四条 纳新补贴。该平台补贴活动只限于正式会员数量未达到一亿时进行,在正式会员数量达到一亿时终止。
一、会员注册积分补贴认定标准。
1、手机号注册会员,注册者补贴 5 元积分,会员实名注册
后积分到账。积分到账后保留 1 个积分当日不可消费,但可
以参与抽奖,次日以后积分使用无任何限制。
2、会员直接引荐会员 1 名,补贴 5 元积分。该 5 积分分别
在直接引荐会员实名注册后可到账 1 元积分;在满足下列情
形之一后可获得 4 元积分。
情形一: 实名认证后本地商户消费订单完成即可到账 4 元积
分。
情形二: 实名认证后当日积分抽奖 1 次且次日以后任意登录
一次或实名认证次日以后积分抽奖 1 次,引荐者可到账 4 元
积分,时间不限。
情形三: 实名认证后当日在商城消费 1 次且次日以后任意登
录一次或实名认证次日以后在商城消费 1 次,引荐者可到账
4 元积分,时间不限。
情形四: 实名认证后成功申请基站后(至少管理一户)或申请一个总站引荐者
可到账 4 元积分,时间不限。
情形五: 实名认证后非同日登录3次APP后引荐者可到账
4 元积分。
完成上述五种情形中规定的任一种行为简称点亮。
3、会员间接引荐会员的 1.5 元引荐补贴积分须在该被引荐
会员点亮后才予发放到账。
4、团队补贴积分亦须在相应会员点亮后才予发放到账。
5、团队补贴发放需满足 20 名直推实名认证会员且点亮的条
件。
二、该规定公布前的注册积分补贴认定标准。
1、北京时间 2022 年 3 月 14 日 15:30:00 前,已进行手机号注册的会员无论是
否点亮只须进行实名认证即可获得直接引荐会员的 5 元积分补贴。
2、上述会员所产生的间接引荐会员的 1.5 元引荐补贴积分和团队补贴积分亦只须
相应进行实名认证即可发放补贴积分到账。
3、北京时间 2022 年 3 月 14 日 15:30:00 后新注册会员所产生的积分补贴一律
按新规定的要求发放。
第十五条 消费奖励。消费奖励为长期奖励。消费奖励积分按消费发生额逐笔结算发放,一笔一清。
1、为鼓励会员引荐商户入驻平台,平台按该商户在平台全部营业额1‰的额度奖励引荐者积分。
2、为鼓励会员引荐新人用户注册,平台按正式会员在平台全部消费额不低于3‰的额度奖励引荐者积分。
3、为鼓励会员消费,平台按其平台全部消费额不低于5‰的额度奖励其积分。
第十六条 试用会员可以获得各种积分奖励,但只有注册为正式会员后才能使用平台奖励积分在平台消费。
第十七条 加盟奖励。平台的优秀推广者有机会成为公司分支机构负责人或驻地业务代表。具体选拔办法另行制定。
第十八条 平台奖励实现形式。
(一)平台奖励通过积分兑换购物券在平台消费的形式实现。积分通过平台补贴和消费奖励方式获得。积分兑换购物券后在平台换取等值商品或服务。积分可以参加平台抽奖活动。平台开展抽奖活动和平台会员参与抽奖活动均严格遵守国家相关规定。
1、会员参与抽奖的积分均是平台的补贴或奖励,所有奖励均来源于平台自有资金。
2、抽奖规则清晰,信息明确,抽奖活动公开、公平、公正。
3、最高奖的金额不超过一万元。
(二)积分兑换购物券规则及购物券使用规定。
1、积分是购物券产生的依据。积分单位为元、角、分,最小单位为分。小于1分
时,只记账余额,累计至1分时才记账积分。积分累计达到1元时,方可参与兑
换购物券。
2、购物券只限于在平台商家使用,换取等值标价货物。
3、购物券只限于会员本人在平台消费,不交易,不回购,不转让,不继承。
4、平台对购物券使用实施额度管制,具体标准另行规定。
5、会员获得的积分须在次年的12月31日24:00前兑换购物劵,逾期即自动兑换为购
物券。购物券在次年的12月31日24:00前使用,逾期作废。
第四部分 平台股权收益奖励规则
第十九条 公司股东捐献部分股权收益对平台发展初期有推广贡献的正式会员进行奖励。平台用于奖励的股权总额度占公司注册资本金的20%。
第二十条 股权收益奖励通过平台市场推广竞赛和参与会员抽奖二种机制实施。竞赛起止时间为平台上线日起至公司IPO上市前止,具体时间由平台决定和公布。
第二十一条 10%股权收益用于奖励111500名正式会员,按平台市场推广竞赛业绩排名分配。另外10%用于奖励50万人次,在全部参与平台市场推广竞赛的正式会员中抽奖产生。
第二十二条 股权收益奖励只限于该部分股权产生的收益权,即股权分红和股权变现收益。股权的其它权利归属原有股东。
第二十三条 股权收益奖励的竞赛规则、管理规则、奖励变现规则,由捐赠股东授权公司另行制定公布。
第五部分 平台反价格歧视约定
第二十四条 为了保障本平台会员消费权益不被侵害,平台入驻商户均须与平台签署《反价格歧视约定》,保障本平台消费者权益得到平等保护。
第二十五条 同等购买条件下(包括时间、地点,购买方式、数量、质量、品牌、品种等可比条件),本平台入驻商户在本平台的商品或服务售价,线上购物不得高于其入驻其他平台的最低售价,本地生活不得高于其入驻其他平台或非平台场景下的最低售价。
第二十六条 本平台的商品和服务售价享有最优惠合作商的价格待遇。最优惠合作商价格待遇是指,本平台入驻商户给予任何第三方的一切价格优惠,在同等购买条件下,都同样给予本平台及平台用户,包括商户的打折价、促销价、活动价等等价格优惠,但由其它平台直接进行价格补贴的部分除外。
第二十七条 平台入驻商户在本平台的商品或服务销售价格违背第二十五条和第二十六条规定,商户承诺对举证用户予以赔偿。
第二十八条 平台用户在本平台入驻商户购买商品或服务价格存在第二十五条和第二十六条中的歧视情形,用户有权举证索赔。平台核查属实,商户须按约定履行赔付。
第二十九条 具体举证索赔办法及赔偿标准详见《boboboom平台反价格歧视约定》。
第六部分 附则
第三十条 《boboboom平台基本规则》作为平台公示规则的一部分和其它规则一起组成平台要约,自公布之日起生效。要约变更后,自变更公布之日起生效。
折折朋比(武汉)互联网服务有限公司
二O二一年